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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初中学历,找机构报了《专本套读》并签订了协议,后发现没有达到报考要求。 2:我支付了首付2020元,剩下的用《月享付》分期付款,说不是贷款性质。贷款总计:8080元,贷款分期时间:2023年5月3日到2024年2月3日,总计10个月,8080元。已贷款分期付款4个月,余下6个月。 3:学校明文规定,机构不能代收学员学费,收据上并未注明我所交 费用的支付方式。 4现:提出退费申请

2023-08-02 劳动纠纷 广东 深圳 龙岗
1个律师解答
何平 主任律师
2023-12-2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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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如注明报考条件等事项,机构在明知您未达到报考要求还同您签订协议,可考虑机构根本违约,主张解除协议。具体实际解决还需依据协议内容,如考虑是诈骗可向相关部门求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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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个人身负多笔贷款无力偿还 —— 当债务危机来袭,“债务重组” 往往成为被提及的解决方案。但它究竟是能拉人上岸的 “救命绳”,还是会陷入更深困境的 “陷阱”?从法律角度看,债务重组并非绝对的好事或坏事。
朋友借钱时写的欠条,网购后等待卖家发货的订单,上班后公司需支付的工资,甚至邻居装修不慎损坏自家墙面后的赔偿协商,都藏着债权与债务的身影。很多人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只停留在 “欠钱还钱”,但实际上,它们涵盖的范围远不止于此。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场景:朋友无力偿还房贷,提出让父母代为还款;生意伙伴拖欠货款,协商由合作方代偿;甚至次承租人为避免被房东赶跑,主动替承租人交租金。这些情况下,债务人点头同意了,第三人的还款就算数吗?如果债务人坚决反对,第三人能不能强行替还?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困惑:亲友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却找到你反复催款,甚至说 “你和他关系近就该帮忙还”;或是偶然卷入他人债务纠纷,担心自己会被强行要求替还。其实,债务人无力偿还不代表第三人必须 “兜底”。
生活中常出现这样的纠纷:债务人借钱后失联逃债,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就转而向债务人的亲友、生意伙伴等第三人催款,甚至认为 “和债务人有关系就该替他还钱”。但这种想法往往没有法律依据。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逃债,第三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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