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村集体或村干部对村民利益的侵害。有的是在履行过程中常常因为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旧班子之间或村干部之间有矛盾,导致现任村委会否认原合同,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导致纠纷发生。有的村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中手续不完备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履行中又漠视农民权益成为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有的村干部在发包土地时“暗箱操作”,引起群众不满。
村民之间的土地利益纠纷。有的村民依仗各种权势力或者力量,强行挤占他人土地。有的村民在耕种自己的土地时,侵犯其他村民的各种利益。在村民土地纠纷中最多的往往是地界纠纷,这种纠纷大多由于历史原因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而难以解决。
村民对村集体利益的损害。有的村民未按约履行承包合同造成纠纷。有的承包户以低价承包,又以高价擅自转包,从中坐收渔利。有的村民不遵守合同约定,故意拖欠承包费,制造各种事端,致使村干部催收困难。有的承包户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合同约定破坏土地和林业资源,损害集体的利益。
土地被违法侵占该怎么办
(一)政府违法占地,应反应到上级政府,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在存在违法征地、占地的情形时,被侵权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查处申请,查处申请应当附上权属证明及违法征地占地的证据等材料。
2、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三条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第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六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送的。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
(二)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三)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五)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送的。
农村危房改造是征地拆迁吗 农村危房改造是征地拆迁吗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政府推进的民生工程,旨在改善农村危房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通常情况下,危房改造不属于征地拆迁范畴,不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在危房改造中,政府会向农村居民提供资金或者补贴,以改善危房的居住条件。资金来源可能包括政府预算、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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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危房鉴定 怎么办理危房鉴定
办理农村危房鉴定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步骤:联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农村危房鉴定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定鉴定标准和提交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房屋证明、土地证、建筑图纸等,以确保鉴定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联系当地的农村危房鉴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等待鉴定机构的安排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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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自留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自留地不可以买卖,在土地承包入户之前,在生产团队(又称集体)时期,土地由生产团队整体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为了解决家庭蔬菜消费问题,适当分配了一部分土地给每家每户种植蔬菜供个人消费。这部分土地被称为“自耕地”,在某些地区也称为“菜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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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可以改商业用地吗? 农业用地可以改为商业用地吗?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公路、管道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需要用地建设的项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的具体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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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土地怎样分配的 在我国农村土地怎样分配的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前预留了土地,以备日后调整。根据规定,农村地区可以要求分享这片土地用于新的人口增长。此外,在村集体内部,可以进行民主协商以分配土地。按照“大稳大定,小调整”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小调整。
28436人阅读 2023-10-21
我国耕地有纠纷怎么处理 我国耕地有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村委会或者乡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解决。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4249人阅读 2023-10-20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买卖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买卖
在农村地区,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不能买卖、转让。但是,如果需要利用农村土地进行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集体所有制土地必须首先由国家通过征用获得。然后,建设单位可以从国土资源部获得土地使用权,住宅物业的租赁期通常为七十年。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补偿,涉及农用地的,包括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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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否只拆迁不赔偿 农村宅基地是否只拆迁不赔偿
在我国,实行的政策是“房地合一”政策,只对拆迁房屋进行补偿,对住宅用地不给予补偿。政府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必须遵循适当的程序,包括征得受影响个人的同意,并在进行拆迁房屋之前提供足够的赔偿。同样,对于商业开发,开发商和房主之间必须进行谈判,并且必须在进行任何拆除之前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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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自留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自留地不可以买卖,在土地承包入户之前,在生产团队(又称集体)时期,土地由生产团队整体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为了解决家庭蔬菜消费问题,适当分配了一部分土地给每家每户种植蔬菜供个人消费。这部分土地被称为“自耕地”,在某些地区也称为“菜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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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村宅基地条件有哪些 申请农村宅基地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未取得住宅用地或者取得的住宅用地明显小于规定标准的,可能因自然灾害、乡镇公共设施建设、实施镇、县、市土地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调整村落布局等原因需要搬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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