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分中心为用人单位打印相关待遇核定表,用人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经办人章确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可通过代发机构于每月20日划拨到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社发账户。
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是多少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基准费率,基准费率分别为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自2015年10月1日起,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先行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即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1%、0.16%、0.28%、0.36%、0.44%、0.52%、0.64%、0.76%缴费。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
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导读]: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导读]: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读]: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六、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七、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导读]: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5、死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八、其他情形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导读]: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工伤事故怎么申请评残 工伤事故怎么申请评残
工伤评残的申请流程:职工在治疗期满后,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职工工伤评残。职工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伤认定证明、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文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安排医生对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和伤残津贴标准。
51552人阅读 2023-12-11
因工受伤老板拒绝赔偿怎么办 因工受伤老板拒绝赔偿怎么办
如果因工受伤而导致的医疗费、伤残补助、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老板拒绝赔偿,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并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工伤赔偿问题。可以寻求当地工会、律师等相关机构的帮助,以获得更多关于工伤赔偿的信息和指导。
31515人阅读 2023-12-07
工伤死了抚恤金一次性支付吗 工伤死了抚恤金一次性支付吗
工伤抚恤金的支付方式有两种: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用人单位或负有工伤保险责任的企业的责任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一次性向死亡职工的遗属支付抚恤金。抚恤金的数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年龄、月工资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年份的总和。
7465人阅读 2023-12-07
上班时被同事打伤算工伤吗 上班时被同事打伤算工伤吗
如果您在上班期间因为同事的行为而遭受人身伤害,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所致的身体损害。如果您在上班期间因为同事的行为而遭受了人身伤害,可以认为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了意外伤害,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14386人阅读 2023-12-07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发生工伤后报告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拿到工伤保险申报表格后,需要到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诊断;拿到工伤鉴定意见书后,需要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工伤认定和报销范围;申请人根据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指定的银行领取报销金额。
35896人阅读 2023-12-07
发生工伤,是否可以直接以人身损害来起诉 发生工伤是否可以直接以人身损害来起诉
在发生工伤时,受伤员工可以直接以人身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在发生工伤时,受害员工可以先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报案、申报工伤保险赔偿,如工伤保险不能全部赔付,或员工不满意工伤保险的赔偿,才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身损害损失。
9889人阅读 2023-12-07
工地受伤找哪些部门 工地受伤可以找什么部门
一般情况,在当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当地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当地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申请调解或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满意者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41046人阅读 2023-12-04
评残之后续治疗误工费如何计算 评残之后续治疗误工费如何计算
评定残疾后,如需继续治疗而造成误工,误工费的计算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标准,给予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对因工伤造成的误工,应当给予误工护理费。误工费的标准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22893人阅读 2023-12-04
工伤十级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十级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十级能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定期伤残补助金。工伤的医疗费用提供全额赔偿,即按照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报销。工伤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2个月的本人工资,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三倍。可以获得伤残津贴100%的补助金标准,即按照职工工资的100%支付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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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上班途中受伤也应属于工伤范围吗 提前上班途中受伤也应属于工伤范围吗
员工在提前上班途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属于工伤范围。提前上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应当与员工的工作有明显的关联,与其个人行为无关。如果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员工提前上班途中受伤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的,那么就不能算作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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