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专有部分包括哪些部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2022-09-21

  涉及到业主的专有部分问题,首先一般来说,只要是业主自行购买的房屋,车位或者是摊位等都是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这些专有部分一般都是属于业主的不动产。任何人不得对他人的专业部分进行侵害和损害。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业主的专业部分就是在该小区之内所购买的不动产,不动产是属于业主个人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是任何人不得进行侵犯的,并且针对于这些不动产的处置权,业主有十足的权利,他人不得随意进行干涉,并且针对于专有部分,如果有他人对自己的专业部分进行侵害,可以进行起诉。

  业主权利性质的分析是怎样的

  (1)根据规定权利的法律类型分析,业主权利属于私权的范畴。从赋予业主法定权利的法律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其所调整的基本法律关系是普通民事主体——业主、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所调整的对象也是民事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其所确保的井非国家公共利益而是普通民不土体的个人利益,此类法律法规从性质上来说属于私法,所以业主法定权利理应具有私法性质,而并不具备公法性质。通过当事双方共同约定,再通过法律间接确认的业主约定权利,其本身就源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以更非公权。

  (2)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来看,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对世权也属于对人权。对于来源于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的业主权利,该权利是对世权,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侵犯。业主权利对世性的最大意义在于,业主法定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来源于当事方在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该权利是对人权,只具有对人性,即相对性。特定业主权利的对人权性质,意味着该权利的效力范围仅及于合同相对人,而不涉及第三人。

  (3)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原权利,也属于救济权。原权利是业主赖以存在以及需要保证的基本利益,例如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等。而救济权则是以上基本利益得以保证的实施机制,例如建议、监督、批评、投诉权等。以上业主权利的双重属性对于业主来说均非常必要,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切不可只注意到对原权利的约定而忽视救济权,制定法律法规在规定业主权利时,也必须综合考虑原权利与救济权,否则业主权利的形态就是不完整的,那么业主也无法有效的保护自身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业主专有权纠纷构成要素有哪些 业主享有的专有所有权内容是
下一篇:技术合同包含哪些合同 技术合同包含什么合同
相关文章

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备案吗 物业服务合同必须备案吗

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备案。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包括编制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提交备案资料等方面的操作,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在签订后及时提交备案,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55806人阅读 2023-12-14

房子不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子不住能不能不交物业费

房子不住也不能不交物业费。物业管理费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费用,与房屋的使用或不使用无关,是一种合法的经济行为。如果业主或住户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将会影响物业服务质量,还可能面临物业服务中断或法律责任。业主或住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物业公司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处理方式。

59948人阅读 2023-12-13

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可不能够拒交管理费 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可以拒交管理费吗

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不能够拒交管理费,因为物业管理费是业主或者住户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费用,是一种合法的经济行为,而物业服务合同的成立和履行,与物业服务质量的优劣并无直接关系。如果业主或者住户拒不支付物业管理费,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物业服务的中断。

58859人阅读 2023-12-13

物业服务人的公示义务必须履行吗 物业服务人有公示义务吗

物业服务人的公示义务必须履行。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人公开和报告的内容、方式,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有关的规定予以确定。

27934人阅读 2023-10-30

业主共有权力的行使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 业主共有权力的行使纠纷向法院起诉方法

业主共有权行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原告准备民事诉讼状和证据,向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收到诉讼状和证据以后会先进行立案审查,立案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时间,原告按照法院的通知出庭,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

59208人阅读 2023-10-27

民法典业主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业主知情权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中对于业主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是,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业主具有知情权,一般对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公告。此外,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事项,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员,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的履行情况等均具有知情权。

21386人阅读 2023-10-26

新房装修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在对于新房的装修应该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般情况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新房装修已经成为了很多家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装修不仅是对房屋的改造,更是对生活品质的提升。但是,新房装修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些新房装修注意事项。

60119人阅读 2023-10-24

法院物业纠纷集中调解规定是什么 法院物业纠纷集中调解有什么规定

物业调解小区纠纷规定是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的选定机构来进行调解。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56347人阅读 2023-10-23

起诉后物业纠纷开庭流程是什么 民事案件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1、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开庭。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范围确定后,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应当围绕法庭确定的范围进行。3、法庭辩论。4、当事人最后陈述。5、法庭调解。6、休庭、评议和宣判。

61401人阅读 2023-10-23

物业服务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吗 物业公司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吗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物业法人是指依法注册设立的物业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具备国家规定的物业管理资质的,可以确认其所签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

35323人阅读 2023-10-20

相关回答

私营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怎么报案

27293人浏览2023-12-26

职务犯罪怎么报案

10671人浏览2023-12-26

法人代表犯罪被判刑后怎么办

8646人浏览2023-12-26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理

17665人浏览2023-12-26

过失犯罪怎么理解

42660人浏览2023-12-26

法官犯罪怎么办

8849人浏览2023-12-26

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办

33849人浏览2023-12-26

男方出轨怎么才构成犯罪

38269人浏览2023-12-26

涉嫌违法犯罪怎么办

42415人浏览2023-12-26

犯罪嫌疑人已被决定逮捕后怎么处理

26392人浏览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