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收益归属
第七百二十条 租赁物收益归属
【租赁物收益归属】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联阅读
1
租赁合同的定义
2
租赁合同的内容
3
租赁最长期限
4
租赁合同的登记对合同效力影响
5
租赁合同形式
6
租赁合同出租人义务
7
承租人合理使用租赁物的免责
8
承租人未合理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9
租赁合同承租人义务
10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
11
租赁物的维修和维修费用
12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
13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14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
15
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
16
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推定
17
次承租人的代为清偿权
18
租赁物收益归属
19
租金支付期限
20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
21
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22
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23
买卖不破租赁
24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25
承租人对拍卖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26
妨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赔偿责任
27
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
28
租赁不明的处理
29
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的解除权
30
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
31
租赁物的返还
32
租赁期限届满的续租及优先承租权
33
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权利
相关法律咨询
问
在2022年3月30日,微信借出2500元,没有借条,至今未还,只有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我还能要回来吗?
答
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能作为借款依据,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可先电话或微信联系向对方主张债权,如对方不履行,可通过诉讼维权
问
2022年3月30日,微信借出2500元,没有借条,至今未还
答
可先进行协商,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再可进行诉讼方式,如果协商不成,索要无果,可以准备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注意诉讼注意诉讼时效。
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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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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