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送养孤儿的限制及变更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限制及变更监护人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特殊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关联阅读
相关法律咨询
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能作为借款依据,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可先电话或微信联系向对方主张债权,如对方不履行,可通过诉讼维权
可先进行协商,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再可进行诉讼方式,如果协商不成,索要无果,可以准备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注意诉讼注意诉讼时效。
相关法律文章
当债务人不幸离世,债务纠纷往往让债权人和继承人陷入两难:债权人担心 “人死债黄”,继承人则害怕背负额外责任。现实中,“父债子偿” 的传统观念与法律规定存在差异,解决这类纠纷需遵循明确的法律规则。债务人去世,债务纠纷如何解决?
在现实生活中,“父债子偿” 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但法律层面对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转移有更严谨的规定。很多人会困惑:债务人去世后,债务是否一定会转移给继承人?继承人是否必须全额偿还?其实,法律既不允许债务随债务人死亡而凭空消失。
在债务人不幸离世后,债权人最担心的不仅是债务能否追回,更害怕因 “人走证无” 无法证明债务存在,导致权益受损。很多人会疑惑:没有债务人当面确认,怎么证明曾经的债务关系?万一借条丢失、转账记录不全,又该怎么办?
在债务关系中,债务人的离世往往会引发一系列复杂问题,其中债务能否执行其遗产备受关注。当债务人去世,其留下的债务不会自动消失,而遗产成为偿债的关键依托。但遗产偿债并非简单操作,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需遵循法定清偿顺序与程序。
在债务关系中,“共同债务”(尤其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本就复杂,若债务人一方去世,问题会更棘手。很多人会疑惑:共同债务是不是随着债务人死亡就不用还了?生存的一方需要全额承担吗?其实,法律对这类情况有明确规则。